English

北京应建立空中救援机构

1998-02-09 来源:光明日报 李宗浩 我有话说

近二十多年来,发达国家普遍重视城市的急救工作。市政当局十分重视急救工作的及时有效进行,一般以消防部门中的急救医助、急救技士为院外急救主力,配备设备齐全的救护车,形成较为完善的包括空中直升机在内的立体急救网络。一般呼救信号发出后,在10分钟之内即能到达现场,作得较好的城市能缩短至4~7分钟,使不少濒死病人得以抢救。这主要归于对急救系统功能的正确理解———院外急救;结构的完善———星罗棋布的急救网络;以及严格采取就近派出救援力量。

北京急救工作起步于五十年代中期,1982年开始筹建现代化的北京急救中心、急救网络。

目前北京急救中心以医院模式为基本结构,以“中心”为主派出救护车外出抢救。这种结构、运作与发达国家急救体制大相径庭,不能满足市民急救需求。在交通日益繁忙堵塞的情况下,主要由和平门急救中心派车,严重延误抢救时间。对城市包括地震在内的灾难突发事件如何进行组织、检伤分类、救援、医疗运转等,北京也未能引起应有注意。国内外专家及有识之士为之担忧!单一依靠政府投入建立急救机构在国际上已呈淘汰趋势。急救资源合理分配及共享,充分利用社会民间力量从事急救医疗服务已为当代急救事业兴旺发展之趋势。北京急救体制如不再改革,必然给政府背上更沉重的负担,而且也不能很好地开展急救服务。

七十年代以来,欧美等国家的城市建立了以直升机为主要运输工具的空中医疗救援事业,其中以德国发展最快、收效最著。该国至90年代初形成了50~70公里半径的空中急救网络,不仅在意外灾害突发事件上发挥了快速有效作用,即在日常危重急症救护运输上也起到了地面急救的补偿。

1983年,我在筹建北京急救中心赴欧洲考察期间,即与德国航空救援总部建立了关系,考虑过日后建立空中救援。对方也认为中国首都必须有此机构。1986年该机构领导人戈赖尔博士来华,对八达岭地区作了初步考察。1987年我应邀赴德作空中救援研修和参加直升机、轻型喷气救护飞机的医疗实践,不仅学习了知识技能,同时在实际抢救中也作出了一定成绩,受到德方重视。为此,德方通过我国驻波恩使馆为我颁发了德国航救中心(DRF)荣誉会员证书,同时表示可以考虑帮助中国建立空中救援事业。1988年10月,以DRF总裁为首的代表团应我国卫生部之邀来华,在京期间建议北京郊区沙河、清河一带可建立直升救护机站,德方明确表示可赠送若干架直升救护机,以及相关装备技术,共同合作启动这项事业。

1993年,DRF给卫生部陈部长、北京市长以及我的函件,都表示可以继续开展此项目。不少国际著名急救专家包括我国香港地区急救总长也十分重视在京郊建立直升机站。

建立空中救援事业在国际大都会势在必行。发达国家及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首都均有此种机构,空中救护是评价城市安全系统、健康保障的重要依据之一。北京市区不让飞直升机,完全可以放在四环路以外,空、地急救结合。北京不仅容易发生各种意外突发事件,又是地震活动地域,有了直升救护机,对了解信息、处理灾情十分方便。

目前,在沙河、清河一带,已有一家医院、抢救中心,该处又位高速公路旁,建立空中急救有了基地。北京的急救机构,如不能与世界接轨,不以科学研究课题来全面系统论证急救体制改革,则不仅不能适应形势,而且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势必捉襟见肘,造成更大损失。

(作者为北京急救中心副主任、主任医师)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